维护基金安全,我们普通参保人能做什么

今年5月1号,《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在全国施行啦,这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明确了参保人、医保经办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等相关主题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简单来说,就是《条例》规定了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可能有不少人觉得法规条文看起来很头疼,那小保今天就用通俗的话,来给大家讲一讲,对于我们普通参保人来讲,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应该做哪些事情。

4、了解欺诈骗保行为

“医保基金就是人民群众的救命钱”,这句话请大家牢记。不法之徒欺诈骗保,不仅仅鼓了他们的腰包,更让我们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严重侵害,被偷走的可是我自己要用来看病的钱!让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常见的欺诈骗保行为都有哪些——

①定点医疗机构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

虚构医药服务,伪造医疗文书和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的;

为参保人员提供虚假发票;

将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记入医疗保障基金支付范围的;

为不属于医疗保障范围的人员办理医疗保障待遇;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挂名住院;

串换药品、耗材、物品、诊疗项目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等等

……

②定点药店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

盗刷医保凭证,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或购买营养保健品、化妆品、生活用品等非医疗物品;

为参保人员串换药品、耗材、物品等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

为非定点医药机构提供刷卡记账服务;

为参保人员虚开发票、提供虚假发票;

定点零售药店及其工作人员其他欺诈骗保行为等等

……

③参保人的常见欺诈骗保行为:

伪造假医疗服务票据,骗取医疗保障基金;

将本人的医保凭证转借他人就医或持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

非法使用医保凭证,套取药品耗材等,倒买倒卖非法牟利;

涉及参保人员的其他欺诈骗保行为等等

……

5、举报欺诈骗保行为

打击欺诈骗保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是我们每个人应该出手维护自己权益的事。大家遇到欺诈骗保行为,可以通过这几种方式积极向医保部门举报:

《条例》明文规定,要对举报人的信息保密,所以大家可以放心,举报后自己的个人信息不会泄露。若举报情况经查证属实,举报人可能还会获得举报奖励金,最高奖励可达10万元。

(一)国务院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建立定点医药机构、人员等信用管理制度,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分级分类监督管理,将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行政处罚结果等情况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其他相关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施惩戒。

(二)个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属于参保人员的,暂停其医疗费用联网结算3个月至12个月:

1.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

2.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

3.利用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个人以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为目的,实施了前款规定行为之一,造成医疗保障基金损失的;或者使用他人医疗保障凭证冒名就医、购药的;或者通过伪造、变造、隐匿、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医学证明、会计凭证、电子信息等有关资料或者虚构医药服务项目等方式,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支出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理外,还应当由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本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我们每个人既是医保的参与者、建设者,也是医保的享受者,维护自己的医保钱,人人有责。希望大家通过今天的文章,可以更好了解作为普通参保人,维护基金安全,我们应该干什么、不能干什么,了解医保规则,更好使用医保~

来源:中国医疗保险

文:杨梓图:文卿

石家庄市医疗保障局

护航您幸福一生

扫码


转载请注明:http://www.leshandafosc.com/bknr/9697.html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