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以下简称为《社区矫正法》)已由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年12月28日通过,将于年7月1日起施行。为认真学习、准确理解、严格执行《社区矫正法》,按照省、市关于学习宣传贯彻《社区矫正法》的工作要求,济南市长清区司法局高度重视,召开局党组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将《社区矫正法》的学习宣传贯彻作为全年重点工作,结合全区工作实际,打造“4+3”工作思路,广泛开展学习贯彻宣传活动,以期达到新法实施前后社区矫正工作平稳过度、无缝衔接的目的,营造全社会理解支持社区矫正工作的良好氛围。
“4”即适时组织开展四大学习宣传活动,为《社区矫正法》实施奠定扎实基础。
一、组织开展成员单位联合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组织召开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学习贯彻《社区矫正法》,各成员单位凝聚共识合力,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共商协作机制,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组织开展专题学习研讨会,邀请各成员单位参与交流座谈,共同研究探讨《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有关事宜,分析解读法律规定的职责任务,听取各单位共同做好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建议,明确各自职责任务,确保《社区矫正法》贯彻落实中各单位衔接工作有力有序稳步推进。
三是征订《社区矫正法释义》读本,无偿分发给各成员单位,密切各成员单位联系交流,提高社区矫正工作无缝对接能力。
二、组织开展系统内部专项学习宣传活动
一是举办《社区矫正法》专题培训,组织社区矫正工作分管领导、科室全体成员、司法所全体成员参与,对《社区矫正法》进行逐条逐字解读,对社区矫正工作新规定进行培训指导,对《社区矫正法》与现行制度的新旧对比全面梳理,研究制定一整套新的社区矫正工作流程,推动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提升行动迈出新步伐。
二是抓好机关主题党日集中学习契机,在系统内部开展大学习大宣传活动,让全局干部了解社区矫正制度,不断夯实法律基础。
三是开展《社区矫正法》“天天学天天测”活动,依托济南市司法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