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员都要是执业药师
5月11日,广西新闻网-当代生活报消息称,今后我区将大力培养执业药师,要让药店营业员都是执业药师。
在南宁举行的广西医药零售合理用药高峰论坛会上,中国药师协会社会药房分会表示,今后将大力培训药店执业药师,要将药店经营模式由现在以销售为主转变为以药事和健康服务为主,走专业化之路。
与此同时,人民日报、工人日报消息称,35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与5项准入类技能人员职业资格必须先考证,再上岗,不是你想干就能干。其中,35项准入类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就包括执业药师。
如果药店营业员都是执业药师,那么,这也意味着药店卖药,真的不是你想干就能干了。
药店卖药,不再零门槛
谈到药店专业化,并非空穴来风,也并非一蹴而就。
去年12月第八届连锁药店(国际)论坛上,医药流通行业大佬们也曾探讨,将来药店店员不再叫店员,而要叫“药学技术员”!
行业专家表示,行业一直在摸索,我国医药工业和零售药店联合、联动、联赢的最佳结合点究竟是什么,多年来的合作实践,使合作模式不断向纵深发展,现在已经逐渐明晰一个问题:无论是产品让利还是促销支持,最终都要回归到“专业”上来。围绕产品或者利益所展开的合作,都忽视了产品销售链中最重要的一个角色——消费者。只有回归专业才能抵达产品价值的核心。
对于“药店店员”统称为“药学技术人员”,政府文件也早有预示。
最近,广东省印发的零售药店分级分类管理文件指出,本标准中的分级分类管理是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企业经营场地规模、药品经营范围、药学技术人员配置情况、药品质量管理、药品追溯管理、信息化管理水平、药学服务能力等因素,对其经营资质和风险管控实施动态分类管理的活动。
分级分类管理人员配置并未谈到药店店员、药师、营业员等,而是统称为药学技术人员,可见药店药事服务也必须是药学技术人员。
乌鲁木齐试行的药品零售企业分级管理文件也指出这一点,强调药店服务人群统称为药学技术人员。且对药学技术人员在不同级别药店上班有不同要求。
企业应配备具备以下条件的药学技术人员,从事处方审核,开展药学技术服务:
1、级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具有高中(含)以上学历,并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合格。
2、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二级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至少一名药师或中药师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配备1名中药师或中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含医学)专业技术人员;
设在乡(镇)、农牧团场二级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药士、中药士或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专业技术人员,经营中药饮片的企业必须配备1名中药士或中医学专业中专以上(含医学)专业技术人员;设在村、连队二级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药学及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或按照国家局《关于加强县以下农村药品零售企业药学从业人员培训工作的通知》要求配备相关人员。
3、中心城区、非中心城区、设在乡(镇)、农牧团场三级零售企业质量负责人应配备至少2名药师。营业期间,以上人员应当在岗。以上人员不在岗时,应当挂牌告知,暂停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并向公众告知当地药品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
梳理发现,药店级别越高要求配备药学技术人员越多,且最低级别的药店也必须是高中以上学历,还有经药监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
可见,药店卖药不再是零门槛,走上专业化之路将是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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