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印发全国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下称《全国清单》)。其中明确,定点医药机构(含医疗机构、零售药店)费用结算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全国清单》涵盖目前医疗保障经办的十项通用服务事项,分别是: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和变更登记、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信息查询和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享受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医药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据国家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办理时限实现了缩减化。在已明确办理时限的26个子项(不含医疗机构申请定点协议管理、零售药店申请定点协议管理两项政务服务事项)中,办理时限较之前各地实际办理时限均有大幅缩减,整体压缩比例超过50%;逾30%服务事项缩减量达25个工作日,近40%服务事项缩减量达15-20个工作日,最大缩减量达30个工作日。即时办结的为12项,占比达46%;5-20个工作日办结事项为9项,占比为35%;30个工作日以内办结的为5项,占比为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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