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您好!
按照市卫健委《关于现阶段疫情情况下加强住院患者管理的通知》(津卫医政〔〕号)要求,自年4月18日零时起,患者在我院住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现对相关事宜进行告知:
1、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自年4月18日零时起,在患者正式办理入院前,必须进行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方可安排住院;我院将继续严格落实陪护管理和探视制度,陪护人员在坚持自愿原则上可接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
2、出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拟来我院住院的所有患者,须提供我院或天津市卫健委指定检测机构出具7天内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天津市卫健委指定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机构
3、我院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流程
(1)开具检查申请单:
收住院前门诊医师在充分流调及初步排除新冠肺炎的基础上,给患者开具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检测费用:
通过自助机进行缴费,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费用元/人次。
(3)检测地点:
一楼内科急诊西侧隔离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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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院患者陪护及探视管理办法1.普通患者不安排陪护。
2.如有需求仅留1名固定陪护(若更换需经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同意并备案),陪护证由护士长签发,一证一人使用,有效期一周,出院时上交办公护士。
3.陪护期间24小时佩戴口罩,无特殊原因不允许离开本病区及本病室,不允许在病室内使用电器,不允许在病室内吸烟。
4.每间病室陪护与患者休息时保持安全距离。
5.餐饮由营养食堂订餐配送。
6.不允许邮寄、收取各种快递。
7.主动如实配合医护人员进行信息登记、流行病学调查、每日测温及卫生手消毒等。
8.医院关于特殊时期陪伴及探视管理办法。
9.特殊原因需离开本病区,需经科室主任或护士长同意并备案,再向护理人员进行申请领取临时出入证并登记去向及所需时间,回科后配合病区测温及卫生手消毒等,并上交出入证。
10.固定陪护人员对所有调查须如实告知,如有欺瞒,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住院期间鼓励采取电子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