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备案,外企又有新进展

今日下午,一家跨国药企通知各代表补充完善个人信息,说明根据国家相关机构颁布的《医药代表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医药代表必须完成备案登记,审核通过后,才能具备在医疗机构内部开展学术推广等相关活动的资格。

因此,公司为了帮助代表完成备案工作,需要补充学历及专业等信息,并需要个人照片及学历证书扫描件。

对于医药代表备案工作,按照年前相关政策进度安排,如果没有变化的话,预估4月份正式备案管理办法有望出台,各省也应该推动此项工作了,对于需要准备的信息,各司人力应该基本都有,而对于学历和专业估计很多公司需要重新统计和完善下。

▌医药代表备案进展

医药代表备案管理要求始于今年2月9号国务院办公厅的一份文件:《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其中国家层面首提「医药代表备案制度」(详情),内容如下:

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医药代表的管理,建立医药代表登记备案制度,备案信息及时公开。医药代表只能从事学术推广、技术咨询等活动,不得承担药品销售任务,其失信行为记入个人信用记录。

其后国务院办公室又于今年5月5日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对各项工作做了具体要求,其中对「制定医药代表登记备案管理办法」明确要求由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负责,年12月底前完成。

各省份陆续根据上述文件制定了各地年重点工作任务及进度安排,对于医药代表备案制度大多是在国家文件印发3个月内完成,也就是年第一季度,而各地责任单位有的是交由食药监局,有的是食药监局和卫计委联合完成。

年8月24日,上海市食药监局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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