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药品被下架,北京加强监控47

就4+7相关工作,北京市再出台相关文件。

4+7品种未过一致性评价,个药品被暂停采购

3月11日,北京市医药集采中心发布《关于暂停国家试点范围内部分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采购资格的通知》,75企业16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被暂停采购资格。

北京此次暂停采购资格的药品包括恩替卡韦、蒙脱石散、苯磺酸氨氯地平、瑞舒伐他汀、头孢呋辛酯等16个品种共个产品,涉及京新、康恩贝、丽珠、乐普、贝克生物、新达制药等75企业。具体暂停采购药品信息如下:

图片来源:医药地理

采购平台暂停操作时间与北京市国家试点中选结果执行时间同步。

通知要求,各医疗机构应做好库存管理,及时替换被暂停采购资格的产品,做好倒库换票和库存管理,确保平衡替换。

同时,配送企业应及时响应政策,做好替换药品备货工作,配合各医疗机构倒库换票、清退药品,确保替换供应到位。

此外,通知提到,未在本次国家试点品种范围内品种,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产品采购资格调整工作另行安排。

此前已有江西、湖北、黑龙江、江苏、广西5省发布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且同品规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3家以上药品挂网通知,其中苯磺酸氨氯地平片、蒙脱石散、头孢呋辛酯片、富马酸替诺福韦二吡夫酯片和草酸艾司西酞普兰片等均为4+7中选品种。可以看出,暂停未通过一致性评价药品的采购资格已成大趋势,集采内外,未通过一致性评价都终将被淘汰。

而针对4+7中选药品的临床配备工作,北京市卫健委也出台了多项措施。

4+7医院的配套措施,来了

同日,北京市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做好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药品临床配备使用工作的通知》,对优先使用中选药品、提高中选药品合理使用水平、做好中选药品临床使用监测、狠抓行风建设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通知》强调,不得以药占比等影响使用,将中选药品纳入到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确保优先选择使用中选药品。要加强与中选药品有替代关系的药品使用监控,特别是高价替代药品的使用情况。对无故不使用中选药品的科室、个人进行公示,并进行跟踪管理和干预。对收受药品“回扣”等违反“九不准”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对于慢性病人、老年人、精神疾病患者等换药风险较高的特殊人群使用中选药品,《通知》要求,医疗机构要有详细的替换方案,规范医师用药行为,逐步放量使用中选药品。   

对于个别药物依赖性高或者不接受换药方案的患者,《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妥善处理和应对患者投诉,在充分评估的基础上可单独制定用药方案并做好解释说明。

此外,北京卫健委要求将公立医疗机构执行带量采购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要将其纳入临床科室和医师绩效考核,建立鼓励使用中选药品的激励机制和倾斜措施。

对于优先使用、保证用量的医疗机构、临床科室和医师,医院改革奖补资金、评优评先、职称评定中予以倾斜;对于不能及时按要求配备或采购量不足,影响患者用药需求的,要对医疗机构采取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考核和评价不合格等措施。

无独有偶,3月11日,重庆市医保局也发布了关于执行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中选药品价格有关事宜的通知。重庆市从3月20日起,医疗机构向患者销售中选药品的价格按调整后的中选价格执行。

通知要求,医院提前做好中选药品采购准备工作,提前采购和备足中选药品。同时,医院之前采购的存量药品价格与中选药品价格不一致的,在年3月20日前可按原采购价格向患者销售,从年3月20日0时起,一律按中选药品价格向患者销售。

随着医保支付标准的发医院的通知逐渐清晰化、细节化,显然,带量采购落地近在眼前,3月下旬,患者将使用到带量采购中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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