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
张店区政府网站发布一批
张店区卫生健康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其中,数十家
美容店、美发店、旅馆、酒店、浴池等
被警告、罚款!
看有你常去的吗
序号
案件名称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处罚事由
处罚结果
救济渠道
01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苗方美容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02
未按规定消毒
淄博天之雨美容美发有限公司张店王府井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03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芊景卉美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区立新美容院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5
未按规定消毒
淄博东方雅典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6
未按规定保洁
淄博雅邦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7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徐氏美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8
未按规定清洗消毒
张店区翠莲美容美体养生店
未按规定清洗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9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东加西美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0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瑞丰苑精剪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1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沐颜美容养生馆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2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水之缘化妆品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3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张店丽华美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4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联鑫旅馆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5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步行街魔剪美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6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玖美造型美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7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朱迪美容院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8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爱尚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19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世纪星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0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淄博张店金天顺洗浴楼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1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剪约美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2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区东尼造型理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3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欧莱雅美发厅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4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专业美容美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5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赵子发艺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6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绣艺美业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7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冰芯发艺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8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尚亿美容店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9
未按规定消毒
张店小乐天浴池
未按规定消毒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0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宋翠荣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1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张店千禧理发店
未按规定消毒、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2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完美女人坊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3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老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4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区从头开始发艺美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5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潘庄西门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6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山东悦薇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案
1、没收激光脱毛仪一台;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柒拾陆元整(¥76.00);3、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00元)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7
非医师行医案
周丽
非医师行医案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00)的行政处罚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8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娜尔丽美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39
未按规定保洁
张店爱梦理发店
未按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0
违反卫生许可管理规定及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淄博尚都休闲洗浴有限公司
违反卫生许可管理规定及未按规定对顾客用品用具进行消毒
1、警告;2、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00)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1
张店姜楠美发店违反顾客用品用具保洁管理规定案
理发店毛巾等公共用品未按照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2
张店天姿美发店违反顾客用品用具保洁管理规定案
理发店毛巾等公共用品未按照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43
张店秀英理发店违反顾客用品用具保洁管理规定案
理发店毛巾等公共用品未按照规定保洁
警告
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此外同时还发布了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张店尚宴酒店(经营者:李华)主体资格证照名称:《营业执照》经营者:李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MA3L1HK经调查,当事人存在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的行为。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营业执照》、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询问调查笔录》、《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抽样单》(非网络)、《检验报告》、《检验结果确认回执》、《责令改正通知书》、《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餐具消毒记录复印件。
本局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餐饮具的行为。
本局于年6月19日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淄张市监公听告字〔〕号,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听证要求或者进行陈述申辩。
鉴于当事人能够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如实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进行处罚,依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第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第七百三十五条之规定。我局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罚款.00元,上缴国库。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张店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年6月28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
当事人:淄博仓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名单附后)根据《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企监字〔〕97号)和《山东省工商局山东省国税局山东省地税局关于转发工商总局、税务总局关于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鲁工商信监字号、《山东省工商局关于持续开展清理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工作的通知》(鲁工商办字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通过发布通知公告、到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现场检查、拨打注册登记时联系电话、给税务和社保部门发函等方式,共检查出淄博仓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家企业存在-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未缴纳社会保险,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申报纳税或者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事实。为进一步查清事实,我局于年2月20日予以立案调查。本案未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经查,当事人淄博仓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申报纳税或者未办理税务登记。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证据一:检查人员对当事人《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实地核查记录表》及现场照片打印件;证据二: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张店区税务局出具的证明材料1组;证据三:提取于“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业务系统”的涉案企业名单1组;证据四:淄博市张店区社会劳动保险事业分局出具的证明材料1组;证据五:本局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中发布“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连续两个年度未年报且未纳税企业清理公告”;证据六: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50号文件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鲁政办发〔〕39号)一份。鉴于以上事实,当事人淄博仓和商贸有限公司等家企业-连续两个年度未报送年度报告,长期未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且连续两年未申报纳税或者未办理税务登记的事实,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其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本局于年2月26日、27日分别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站、张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告栏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