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21卫生高级职称开始申报含内科外

近日,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职称改革办公室联合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关于发布了组织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根据年全市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安排,现就开展年全市卫生技术专业(含内科、外科、综合、药护技、中医药、公共卫生、基层及全科医生七类。

其中规定: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人员)、离退休人员(以申报人身份证和评委会评审表决时间为准)不得参加职称评审。

根据《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77号)精神,重庆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院、重庆医院、医院、医院、医院等8医院,按照规定开展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评审权限下放试点工作,负责受理本单位在编、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医护人员申报评审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

年7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印发了《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51号),全面启动卫生职称制度改革:破除唯论文、唯学历、唯奖项、唯“帽子”倾向,实行成果代表作制度;建立完善临床医生执业能力评价指标,突出评价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促进临床医生“早临床、多临床、反复临床”;鼓励人才向艰苦边远地区和基层一线流动。为平稳顺利推进改革,保持政策连续性,今年卫生高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将按照国家标准与市级标准相结合的原则执行。

申报全市通用职称,申报卫生技术副高级职称,须具备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中级职称职务满5年;或具备医学类、相关医学类大专学历,受聘担任中级职称职务满7年。对任职资格年限已满4年但不满5年的硕士、任职资格年限已满2年但不满5年的博士,若任现职期内基本工作量已经达到国家要求(详见附件1),经所在单位推荐(单位填报推荐表并公示,详见附件9),可申报副高级职称。

申报卫生技术正高级职称,须具备医学类、相关医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受聘担任副高职称职务满5年。

申报基层“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职称,基层全科医生申报高级职称,执行《重庆市全科医生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条件和评价标准》(渝人社发﹝﹞号)有关规定。

基层除全科医生以外的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申报高级职称,执行《关于开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的通知》(渝卫发﹝﹞48号)有关规定。

“基层”明确为全市乡镇卫生院(含中心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及村卫生室。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3号)精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以下简称“一线医务人员”),评审高一级职称,可提前1年。

根据《重庆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明确卫生技术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有关补充政策的通知》(渝卫发〔〕42号)精神,18个脱贫区县(原18个贫困区县)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医院除外),在脱贫区县从事卫生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不少于7年,申报全市卫生技术副高职称,学历条件可放宽到中专。

任职资格年限自取得相应资格时间起计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已经聘用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任现职期内脱产(全日制)学习时间须从任职年限中扣除,任职年限计算至年12月31日止。

纸质材料受理时间及安排,1.时间:年11月1日-11月26日,其中市卫生健康委所属事业单位必须在11月12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2.地点:市卫生健康委9楼室(渝北区旗龙路6号)

各呈报单位报送纸质材料的同时,需按照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号)相关规定,缴纳高级职称评审费每人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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