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生物医药第一案历时九个月终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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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年3月7日,F-star发文宣布已通过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CFIUS)的批准,将快速推进与中国生物制药全资子公司invoX的兼并交易。3月9日,invoX以1.61亿美元的价格完成对F-star的收购。至此,中国生物制药历时近一年的坎坷收购路终于落下帷幕。作为在美国生物法案实施后首次受到监管且最终通过的中国生物企业海外并购案,这“第一案”或成为中美两国生物技术竞争与合作过程中的里程碑式事件,不仅有利于中国生物制药和F-star自身的发展,而且有助于推动中国及全球生物技术进步。同时,在美国频繁推出新兴技术保护政策与加强技术监管的背景下,中生制药成功完成收购表明两国生物技术合作的空间和潜力仍在,有助于国内生物企业合理评估开展投资并购活动和拓展海外市场的风险与机会。

一、历经波折:中生制药收购F-star多次被阻

中国生物制药是中国领先的医药集团,旗下涉及医药研发、生产和销售等多个板块,生物药和化学药均有涉猎,主要聚焦肿瘤、肝病、呼吸系统、外科四大领域。中生制药已于年在港股上市,现市值约亿元人民币。F-star是一家英国生物科技公司,率先使用四价(2+2)双特异性抗体推动癌症治疗,拥有专有抗体发现平台和多项产品管线专利。年7月,F-star收购纳斯达克上市公司SpringBank后实现在美上市。

中国生物制药对F-Star的收购始于去年6月。年6月23日,中国生物制药全资子公司、总部设在英国的invoX,宣布对F-starTherapeutics,Inc所有发行在外的普通股以每股7.12美元的价格实行收购,收购总对价达到1.61亿美元。

图1年9月12日拜登在波士顿洛根机场就两党基础设施法案发表讲话

来源:PlasticsNews

作为年中国生物企业首笔海外并购案,中国生物制药对F-Star的收购曾给当时处于寒冬中的生物行业带来一丝希望,但随即受美国政策影响陷入搁置状态。年9月12日,美国总统拜登(JoeBiden)签署《关于推进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创新以实现可持续、安全和可靠的美国生物经济的行政命令》(生物法案),主要针对外国对美国生物技术、人工智能(AI)、半导体和其他敏感技术领域的投资提高监管力度。拜登将生物经济与生物数据上升到国家安全的高度,其行政命令定义了美国现有外国投资委员会在评估交易时要考虑的国家安全因素,特别是交易对美国关键供应链的影响,“生物技术和生物制造”即被列入其中。

在生物法案的指导下,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将中国生物制药与F-star的收购案纳入监管范围内。年11月,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以将F-star与中国公司的合并存在“未解决的国家安全风险”为由提出审查。一个月后,F-star提出与invoX一起与CFIUS谈判“缓解协议”,以解决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的担忧。尽管该笔交易已在年底通过英国《国家安全和投资法案》监管机构的审核,但美国外国投资委员会迟迟未给予其批准。为满足监管条件,F-star和中国生物制药曾于年8月、12月5日、12月19和今年2月1日、2月9日多次延长收购日期。在2月份发布延期公告之时,F-star和invoX表示正就缓解协议的最终条款与CFIUS做最终谈判。

图2收购完成公告

来源:F-st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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