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医药城第十一批ldquo医

关于申报中国医药城

第十一批“医药人才特别计划”的通知

为加快推进中国医药城“人才特区”建设,现就开展第十一批“医药人才特别计划”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类别及要求1.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团队领军型创业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实收资本中团队货币出资万以上,领军人才占股不少于2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领军型创新人才团队:团队成员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领军人才一般应为院士、国家级突贡专家、国家高端专家、万人计划、长江学者、杰青、百千万人才工程、“”“”首席等国家级人才,及省双创人才。单位给予其团队成员薪酬每月不低于1万元。2.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高层次创业人才: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为所创(领)办企业的负责人;个人占股20%以上或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个人货币出资不少于万元。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促进中国医药城产业化发展。高层次创新人才: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职称,完成引进手续,且单位给予其薪酬每月不低于1万元。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的成果或技术发明,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3.紧缺型人才引进到中国医药城前获得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副高及以上职称的人才。4.人才载体平台建设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及市级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公共研发平台、企业技术中心、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等。5.猎头中介费补助园区用人单位通过区内猎头公司引进园区外人才的,根据实际情况认定,给予用人单位中介费补助。入选项目及人才将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优先支持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科研攻关方面如抗疫药物及疫苗开发、医疗器械研发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团队)。二、其他事项1.申报截止时间为年5月31日,逾期申报不予受理。2.具体要求以申报通知为准,请登录中国医药城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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