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发布促使集采药品大幅度降价

来源:中国证券网

上证报中国证券网讯据国家医保局1月17日消息,国家医保局发布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答记者问。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改革成效,国家医保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形成采购联盟,于1月17日开展了第二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产生拟中选结果,经公示后将发布正式中选结果。试点办、联采办负责人就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

一、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及试点扩大区域范围的成效如何?

“4+7”试点及扩围进展顺利。试点城市采购执行超预期,提前完成约定采购量。截至12月底,25个中选药品“4+7”试点地区平均采购执行进度为%,中选药品占同通用名药品采购量的78%。各扩围地区均已在12月份开始执行扩围采购结果,全国患者都用上了质优价廉的集中采购中选药品。“4+7”试点及扩围是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制度的有效探索,综合改革成效显著,具有深刻意义。

(一)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工程。药品集中采购在降低患者费用负担的同时,提高了临床用药质量水平。试点和扩围最直接的效应就是减轻患者费用负担。中选药品大多是高血压、精神病、病毒性肝炎、恶性肿瘤等慢性病和重大疾病用药,长期用药负担很重。通过带量采购显著降低药品价格,患者负担显著降低,原来吃不起的药现在吃得起了,解决了治疗可及性的问题,这是老百姓最直接的获益。带量采购以通过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标准,解决了简单的价格竞争导致的“劣币驱逐良币”问题。从“4+7”试点地区情况看,群众使用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和原研药的占比从50%左右大幅度提高到90%以上,显著提升群众用药质量水平。

(二)是净化行业生态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重要举措。在分散采购模式下,一些医药企业不注重产品创新、质量和成本控制,过度依赖销售渠道。在这种营销模式下,药品销售人员和医务人员面临违法违规风险。集中带量采购后,由于“4+7”试点及扩围将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作为重要基础,在质量和疗效一致的前提下,让不同企业生产的同通用名药品同台竞争,使得药品质量和疗效由行业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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