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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省厅于-01-23发布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有效期至年3月1日)》,题目及内容并没有提及到制药工业,但是在“附件:现有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国家标准”里面的最后一栏却列举了制药工业的标准。
那么请问,制药工业需要执行这份公告里面说的特别排放限值吗?按我个人理解,制药工业并不属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的,不需要执行特别限值。恳请回复,谢谢。
-12-04
A您好,请按照《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化工、有色金属冶炼行业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有效期至年3月1日)》的附表执行,制药行业要按照公告要求执行特别排放限值。感谢您的